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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首批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鸣哲  发布日期:2021-09-24 查看:516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42号)要求,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根据浙江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首批计划在浙江省“十四五”期间重点支持相关产业(见附件2),特别是数字经济、“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八大万亿产业等领域以及支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20个左右成效显著、区域产业特色鲜明、产学研用联动深入的现代产业学院。
二、申请条件
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应当已具备或近期可以达到以下基础条件:
(一)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相关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鼓励优先选择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乡村振兴、人工智能、跨境电商、绿色环保等重点领域,强化使命驱动,培养满足浙江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急需人才;
(二)申报的现代产业学院已正式挂牌成立,形成稳定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合作企业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三)由高校专任教师和企业专家共同组成高水平教学团队;
(四)加强产教融合,创新与产业链龙头和骨干企业、产业创新中心等合作办学模式,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五)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实习实训基地;
(六)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
(七)学校能够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每年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用于人员聘任、日常运行等;构建企业、行业、地方和学校为主体的稳定投入机制;学校在人才选聘、人事管理和考核激励等方面给予发展所需政策扶持;
(八)具备较强的数字化理念和数字化认知,能利用数字化手段和数字化平台为人才培养、产业发展、产教融合赋能;
(九)列入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项目的优先支持;
(十)优先支持与山区26县共建的现代产业学院。
三、申报流程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可向省厅推荐1个产业学院申报首轮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学院可参照浙江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要求,于2021年9月30日前填写《浙江省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申报书》(见附件3),登陆校内“评审平台”(http://jwc.fanya.chaoxing.com/portal)上传《申报书》(含word版和pdf学院盖章版)及相关附件材料,学院管理人员登录“评审平台”完成审核推荐。教务处将组织评审工作,择优推荐申报。
教务处联系人:林安琪、郑璐,电话:0577-86689884;邮箱:jwcjxk@wmu.edu.cn。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
公室关于开展首批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
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的重点支持产业领域
附件3.浙江省重点支持产业学院建设点申报书
附件4.浙江省本科高校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认定指标
附件5.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办
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 办公
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 建设指南(试行)》
的通知
教务处
2021年9月24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1-09-24至2021-10-01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