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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
发布者:朱秀秀  发布日期:2021-06-01 查看:630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组织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 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9 号,见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为提高申报成果质量,本次教学成果奖采取限额推荐的办法。本次我校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从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成果中择优推荐。
2.每项教学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10人。
二、申报流程
1.成果填报:申报团队填写《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具体要求见附件6填写说明及申报书审核版)、《申报书附件材料》(模板见附件3,包含封面、目录、教学成果总结及支撑材料等,具体要求见附件6填写说明及申报书审核版)、《教学成果总结网评版》(模板见附件4,单独上报一份电子版用作网络评审,内容须和附件材料中一致,但不得出现成果完成人和成果完成单位的名称,可用××代替,以成果名称(网评版)命名)、《申报汇总表》(模板见附件5,学院盖章签字),于2021年6月4日前将所有电子材料(建文件夹,以第一完成人姓名为文件名)报所在学院教学办完成审核。
2.学院审核:请各学院教学办严格根据《省评选通知》(附件1)和《填写说明及申报书审核版》(附件6)对本学院推荐的教学成果给与内容和形式审查,并于2021年6月4日前审核同意后报送到学校教务处教学科,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推荐: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的教学成果奖材料于2021年6日10日—20日登录浙江省工作网(www.zjooc.net)进行系统填报,并于6月20日前将《申报书》(打印时纸张一律用A4纸,竖装,两面印刷。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45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需要签字地方签字)、《教学成果总结》、《申报附件材料》(单独装订,封面白色铜版纸A4胶装成册)一式一份送交学校教务处教学科,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三、其他
1.请各学院(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落实推进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省教学成果奖的推荐工作。
2.各学院(部)要严格根据省申报文件精神严格把关申报材料,确保规范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3.联系人:林瑾;电话:13777786277(686277);邮箱:jwcjxk@wmu.edu.cn;办公地址:同心楼218室教务处教学科。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 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2021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3.2021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附件材料
4.2021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教学成果总结(网评版)
5.2021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6.2021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表说明及申报书(审核版)
附件
教务处
2021年5月14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1-06-01至2021-06-08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