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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发布者:朱秀秀    发布日期:2021-04-18    查看:238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73)要求,切实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决定开展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浙江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分评审类和备案类2类,示范课程、教学研究示范中心为评审类项目,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为备案类。上述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一)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1.学校拟推荐2个省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每个学院限报1个。

2.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要以专业或课程(群)为依托,结合浙江地域文化、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目标要求,梳理挖掘本学科、专业及课程所蕴含的育人元素和所承载的育人功能,凝练形成具有本专业特色的课程思政教育核心内容,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在相关专业课程教学时以多种教学手段和表现形式较好实施,强化示范核心课程群建设,加强团队建设,积极开展教学案例库建设,形成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

3.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应具有良好师德水准、较高教学水平、较深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长期致力于本组织的课程建设,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基层教学组织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

5.优先推荐具有跨校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


二、申报办法

1.各学院(部)认真规范做好组织推荐、评议评审工作,学校将择优推荐浙江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并经公示等相应程序后正式发文立项。

2.项目申报者请认真填写相应的申报书(附件2

3.各学院(部)请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4.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至浙江省教育厅。

三、其他事项

1.申报学院(部)于2021430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汇总表一式1份(盖学院公章)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2. 联系人:杨鸣哲;联系电话:0577-86699105;办公室地址:茶山校区同心楼218室。

 

 

                                                                    教务处    

                                                           2021412



材料提交时间:
2021-04-18至2021-05-01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