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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郑璐  发布日期:2022-03-29 查看:314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学院(部):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34 号)文件中对已认定一流本科课程的跟踪监测要求,进一步提高课程建设质量,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升育人效果,学校决定拟对首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开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首批认定的6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9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具体名单见《温州医科大学首批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一览表》(附件1)。
二、检查内容
认定以来课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可对照当年认定申请时申报书中“建设计划”准备)、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课堂教学效果等。
三、检查形式
(一)学院自查
课程负责人登录“温州医科大学教学项目评审平台”(网址为http://jwc.kypt.chaoxing.com/),选择“在线申报”-“首批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检查”,填写课程基本信息,上传《温州医科大学一流本科课程检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检查表》)、要求的成效材料(需在建设周期内)。有线下开课的课程请随《检查表》附上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进度表(如本学期未开课,可在8月提供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进度表),以备听课检查。
学院对课程递交的检查表、成效材料以及进度表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填写《温州医科大学一流本科课程评价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4月13日前将《汇总表》上传系统。
(二)学校评价
学校将于2022年4月-10月开展校级层面检查工作,包括:
1.分项检查
(1)课程项目建设
教务处根据各课程递交的《检查表》内容对课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2)课程资源建设
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将联合信息技术中心对课程线上资源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为贯彻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全面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工作要求,强化线上课程的质量管理,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原则上都应开展慕课课程建设,线下课程鼓励往混合式课程改革(线上学时比例要达到20%-50%),开展慕课建设。
(3)课堂教学效果
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将从督导、学生层面对课程内容组织、教学方法、考核评价等方面进行评价。
2.综合评价
10月底前,教务处将整合各分项检查结果对课程建设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分“优秀”“合格”“限期整改”三档),并公布评价结果。其中,结论为“限期整改”的课程,需在2023年完成整改要求,并上报整改报告,整改未通过前暂缓申报其他课程类项目。
四、其他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以查促建,重在指导。掌握本单位一流课程建设进展和已有成效,跟进课堂教学改革实际情况,确保一流本科课程在建设周期内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二)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教务处
联系人:林安琪、郑璐;联系电话:0577-86689884;邮箱:jwcjxk@wmu.edu.cn;地址:茶山校区同心楼218室。
2.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联系人:雷蕾;联系电话:0577-86699953;邮箱:jszx@wmu.edu.cn;地址:办公室:茶山校区同心楼201室。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首批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一览表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一流本科课程检查表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一流本科课程检查汇总表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
(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2年3月28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2-03-29至2022-04-20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检查
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检查